关于缩微组别疯狂电路赛题T2计分规则的建议
简 介:本文针对缩微组别疯狂电路赛题的计分规则提出了改进建议。作者分析当前存在四类争议观点,指出限制成品车模和放宽100g门槛都不可行。通过数据对比发现,由于T2三次累加计算,重量差距被过度放大(如120g车模与100g车模差距达3秒)。建议将疯狂电路的T2改为单次计算(与飞檐走壁一致),保持其他规则不变。这一调整既维持100g门槛的优势,又使超重队伍有机会通过算法弥补差距,且改动量小、各方易接受。该方案基于数据分析,逻辑合理,可在赛前顺利实施。
关键词:疯狂电路,缩微车模
01【疯狂电路计分建议】
卓老师您好,
近期看到同学们围绕缩微组别的讨论非常激烈, 我仔细梳理了各方观点和赛题规则后, 有一些想法想与您分享。
一、各方争议梳理
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类声音:
第一类,已经做进100g的队伍,反对放宽门槛, 认为规则不该反复更改,同时希望限制成品车模。
第二类,自制数月无法做进100g的队伍, 认为100g迫使大家依赖厂商,主张放宽罚时门槛。
第三类,认为成品车模绕过了机械设计考核, 等同于售卖代码,希望限制或封杀。
第四类,关注中低水平院校参赛体验的同学, 认为赛事难度应设在平均水平。
二、几条走不通的路
限制成品车模: 认同您之前的判断, 在开放式比赛中"自制"无法验证, 工艺和材料的限制边界也无法定义。 此路不通。
放宽100g门槛: 100g门槛本身没有原则性问题, 放宽会让已达标队伍的大量投入打折扣, 也会削弱缩微组的轻量化特色。 不宜改动。
三、实际数据分析
T2的罚时标准为每超出100g部分每20g罚1秒。 在此基础上,我计算了不同重量段队伍与100g队伍的T2差距:
车模重量 | 单次T2 | 飞檐走壁(计一次) | 疯狂电路(计三次)
100g | 0秒 | 差距0秒 | 差距0秒
120g | 1秒 | 差距1秒 | 差距3秒
140g | 2秒 | 差距2秒 | 差距6秒
160g | 3秒 | 差距3秒 | 差距9秒
200g | 5秒 | 差距5秒 | 差距15秒
飞檐走壁由于T2只计一次, 一支120g的自制队伍与100g队伍的差距仅1秒, 140g差距2秒。 这个数量级的差距在竞速比赛中是可以靠算法和控制能力弥补的。 应该说飞檐走壁的T2设计是合理的——既鼓励减重, 又给超重队伍留有竞争空间。
疯狂电路的情况则完全不同。 由于T2三科累加, 同样120g的队伍差距变为3秒, 140g差距6秒,160g差距9秒。 在赛道相对简单、T1差距有限、元器件识别也拉不开差距的情况下, 这样的差距几乎不可能靠竞速和元器件通过来弥补。
这就是问题的数学根源: 疯狂电路的T2三倍累加, 在T1和N/M区分度有限的赛题结构下, 将重量差距放大到了压倒性的程度。
四、建议
建议对疯狂电路的T2改为三科只计一次, 与飞檐走壁保持一致。
即总成绩从:
T_total = (T1a + T1b + T1c) + 3 × T2 - (Na² + Nb² + Nc²) / M
改为:
T_total = (T1a + T1b + T1c) + T2 - (Na² + Nb² + Nc²) / M
飞檐走壁维持现行规则不变。
五、为什么是这个改动
精准且有限。 只动疯狂电路的T2累加方式, 其他一切不变——100g门槛不变、 T2计算方式不变、 成品车模不限制、 公式结构不变。
有数据支撑。 改动后疯狂电路的T2影响与飞檐走壁一致: 120g差距1秒,140g差距2秒—— 这是可以靠算法弥补的合理差距。 不是凭感觉调整, 而是对齐到一个已经被验证合理的标准。
逻辑上更合理。 车模称重一次,是车的固有属性。 竞速能力通过三科T1分别体现, 元器件识别通过三科N²/M分别体现, 这些是每科变化的量。 而重量不会在三科之间变化, 同一个固有属性重复惩罚三次缺乏充分的道理。
不是变相放宽。 100g门槛没动,罚时标准没降。 做进100g的队伍T2仍然为0, 仍然享有实质性优势。 只是超重队伍的劣势从三倍回归到一倍—— 这个劣势仍然存在,只是不再具有毁灭性。
各方都能接受。 已达标队伍: 门槛没动,优势仍在 自制困难队伍: 被罚但不绝望,算法好可以弥补 中低院校: 重量不再一票否决 组委会: 不涉及审核,改动极小, 赛前通知即可
时间来得及。 只改计分规则, 不改赛道、不改硬件要求、不改称重流程, 不影响任何队伍的备赛方向。
以上是我的个人思考,不一定成熟, 供卓老师参考。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