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数学108篇 第二篇
鸿蒙数学108篇 第二篇:数的本源:鸿蒙一气与数学起源
【阶位归属】
第一阶·一元·本源公理篇
【本源溯源】
承续第一篇《鸿蒙数学总纲:道生数之核心定论》本源根基,以鸿蒙一气为万数唯一源头为核心公理,依一元本根之道,推演数何以缘起、何以显化、何以立世,不从后天物象归纳,只从先天本源演绎。
【公理定义】
1. 鸿蒙一气,为先天混沌之本,无时空、无形态、无分别,是先于万物、先于数理的绝对本源。
2. 数不生于人智、不生于器物、不生于观测现象,数生于鸿蒙一气的内在分化与显化。
3. 鸿蒙一气有静有动:静则归虚无,动则生分别;分别一出,数理自现,是为数学起源之本根。
4. 凡后世一切计数、运算、逻辑、空间、变化之数,皆由鸿蒙一气本源所派生,分支不离本根,万数同源一气。
【逻辑推演】
鸿蒙一气本是浑然归一,无有无、无阴阳、无大小、无先后,处在寂然虚无之态。
当其内在道机发动,一气自分:一寂一显、一虚一实,便自然生出有无之判;
有无以立,便有最初的数理分界:虚为之基,有为之显,即是后世一切数的原始胚胎。
不是人先发明数字,而是天地本源先生出数理法则,人只是后天感知、模仿、取用;
西方数学从物象总结规律,是由果溯因;
鸿蒙数学从鸿蒙一气推演数的起源,是由根生果。
一气为本,分别为用;本源不动则数隐,本源一动则数生。
数的本质,即是鸿蒙一气分化秩序的先天数理表达,先天地而存,后天地而显。
【适用边界】
本篇界定数学最源头的本体缘起,统摄所有阶次、所有门类数理的根本来历;
凡涉及数的诞生、数理的根由、数学与大道的关联,皆以此篇为唯一本源依据,不依从任何后天学术假说。
【前后闭环】
上承第一篇道生数总纲,确立本源大前提;
下启第三篇《0与1的本源本质:虚无与存在的数理表达》,由鸿蒙一气本源,落地推演0、1先天本义,一气贯通,阶次衔接无断裂、无偏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