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深圳市训力券形式审查要点
2026年度深圳市训力券形式审查要点:
1、申请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申请单位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
3、申请单位能够提供符合条件的算力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AI大模型训练及应用的具体内容、收费金额;申请单位与第一批已入库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时间应在2024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单位与第二批已入库服务机构(包含新增服务事项)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时间应在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单位与第三批已入库服务机构(包含新增服务事项)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时间应在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4、申请单位的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智能算力服务的财政资金资助,或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智能算力服务的财政资金资助且累计金额不超过服务合同50%。
5、申请单位不能同时获得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资格和申领训力券。
6、申请项目所需的附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7、申请项目不存在中介代为申请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