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把卖鸭血粉丝的给告了?奢侈品巨头疯狂“扫街式”维权,真不是为了那点赔偿
谁能想到,你手里那碗15块钱的鸭血粉丝汤,有朝一日能和国际顶流奢侈品牌路易威登扯上关系。没错,LV最近在国内的维权动作,密集到有点离谱,一看被告名单,好家伙,从新茶饮“茉莉奶白”,到街边的鸭血粉丝店,再到不知名的平价小餐吧,一个都没放过。
消息一出,网友全炸了。有人调侃:“完了,我抽屉里那卷带老花的透明胶带是不是也得连夜销毁?”还有人很不解:我卖个奶茶、下个粉丝,怎么就碍着你几万块的包了?这手未免也伸得太长了吧?
说实话,第一眼看到这新闻,我也觉得LV这是在用高射炮打蚊子。但仔细扒了扒背后的门道,才发现,人家这波操作根本不是冲着那点赔偿去的,而是要把“奢侈”这俩字,焊死在自家的围墙上。
卖奶茶的、下粉丝的,到底怎么“碰瓷”了?
先来看看这几个让LV“破防”的案例。
先说“茉莉奶白”,这个在年轻人里挺火的茶饮品牌,之前搞联名活动,有一款杯身设计和配套的保温袋,上面铺满了类似LV经典老花(Monogram)的图案。虽然仔细看,人家没直接印“LV”俩字母,把四叶花变成了茉莉花,但那股子“贵气逼人”的既视感,不能说毫无关系,只能说一模一样。
懂行的乐了:这不就是“老花风”嘛。但对LV来说,这就是在雷区蹦迪。你一杯卖20块钱的奶茶,用着跟我极其相似的图案满大街送,消费者开心了,可我心里膈应啊。
然后是更接地气的“鸭血粉丝”。南京有家特别火的小店,门头、墙纸、打包盒,清一色全是LV标志性的老花底纹,配上“LV”字样,不了解的还以为LV出联名小吃了。老板可能觉得挺潮,年轻人爱打卡,可LV的法务顺着网线看到这满墙的老花,血压估计都上来了。
至于那个平价餐吧,就更冤枉了,据说是因为招牌字体和整体视觉风格,让人联想到LV的专柜。这类店铺往往是想用“轻奢风”装修,花小钱办大事,吸引顾客拍照发朋友圈。只是他们没想到,真把“正主”给引来了。
你看,从直接使用标志,到视觉风格上的模仿,LV这次几乎是在搞“无差别攻击”。
商标保护太宽了?其实是“巨头怕掉价”
很多人问:LV的商标保护范围,是不是宽得没边了?法律上讲,驰名商标确实享有跨类保护。啥意思?就是说如果你的商标足够有名,别人就算在不相关的领域用,只要容易让人产生联想,或者稀释了你品牌的独特性,你就可以维权。
比如,你把“可口可乐”用在马桶上,即便谁都看得出来那不是可乐,可口可乐照样能告你。因为这会玷污它苦心经营的品牌形象。LV疯狂打击这些小吃、奶茶店,怕的也正是这一点——淡化。
奢侈品卖的是什么?说白了,是稀缺的“造梦感”,是阶层区隔的标签。用户花几万块买一个包,买的是一种远离油烟、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你想象一下,当一个贵妇背着LV老花包去参加宴会,脑子里突然浮现出昨天在苍蝇馆子吃饭时,那糊满墙的同款老花壁纸,上面还溅了几滴红油……这个包带来的梦幻感,是不是瞬间碎了一地?LV最恐惧的,就是自己的经典图腾,从“高级、奢华”的代表,变成“街边小吃”的氛围组。
一旦消费者把老花和廉价的鸭血粉丝、平价奶茶深度绑定,LV的品牌溢价大厦就会开始松动。这可比直接卖假包的威胁要大得多,因为它是在温水煮青蛙式地瓦解用户为“面子”付费的意愿。所以,哪怕你是无心之举,哪怕你只是个小到不能再小的苍蝇馆子,只要触动了这根防线,LV一定会用最狠的方式把你掐灭,为的就是给所有人看:跟LV沾边的便宜流量,谁都不许蹭。
密集维权背后,是一场精准的“宣战”
这次的密集出手,时间节点也很微妙。我觉得背后至少还有三层目的:
第一,杀鸡儆猴,低成本立威。告一个山寨工厂,程序复杂、取证难、周期长。但告一家开在明面上的鸭血粉丝店,一告一个准,社会传播效果还爆炸。LV用极低的普法成本,在全社会完成了一次“商标肃清”的肌肉秀,警告所有蠢蠢欲动的小商家:别动歪心思,我连鸭血粉丝都盯着呢。
第二,给中国的年轻消费者“洗眼睛”。新茶饮和小吃店的主力客群,正是LV想要拉拢的潜在年轻消费者。LV必须让这一代人从一开始就形成条件反射:老花是高高在上的,不是抖音里9块9包邮的奶茶杯。如果年轻人第一次接触老花是在奶茶杯上,并觉得“这花纹挺好看,也就那样”,那LV未来就完蛋了。
第三,硬性切割下沉联想。奢侈品这几年都在拼命往艺术、高级生活方式上靠,生怕自己有一点烟火气。茉莉奶白也好,鸭血粉丝也罢,都是极度接地气的品类。LV用起诉的方式,是在粗暴地划清界限:“我们是博物馆里的艺术品,不是你们搭配鸭血汤的调料包。”
边界在哪?也别忘了“合理使用”
当然,LV这波操作,也不是完全没有争议。商标权再大,也得守住边界。比如,如果有人仅仅是开了一家叫“LV”的理发店,但招牌用的是毫无设计的普通黑体字,并且是在路易威登进入中国之前就开了,那就不一定构成侵权。再比如,一些只是用于描述质量的词汇,比如“这是一次LV级别的享受”,这种描述性使用通常也是被允许的。
但现在这些被告的店铺,几乎都是明晃晃地把别人的核心图案拿来当墙纸、当核心卖点,这就很难用“巧合”或“合理使用”来解释了。说句不好听的,这就像你拿着别人家传了几百年的徽章,糊在自己家门口当门神,还跟邻居说这是我设计的,人家家主找上门,真不算冤。
说到底,LV这波密集维权,看似荒诞,实则是所有奢侈品牌面对市场下沉焦虑时,发起的一场品牌保卫战。他们在法庭上争的,根本不是那几万块钱赔偿,而是几亿甚至几十亿的品牌无形资产。
最后,也给我们普通小商家提了个醒:别老想着用大牌的边角料装修门头,也别老惦记着把人家经典花纹稍微改改就拿来当自己的爆款。你以为的“致敬”和“流量密码”,在法律眼里,可能只是一张价格不菲的传票。
至于我们这些吃瓜群众,看完热闹之后,该吃鸭血粉丝还是得吃。只是下次再看到满墙的老花,大概会忍不住脑补一句:这老板,最近大概率是收到律师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