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安全通行规范 2026
本文件为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2026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核心用于规范3 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在各类社会通行道路的测试与载人载物示范运行活动,以安全为首要原则,明确全场景通行的强制与推荐要求。
一、基础适用与核心原则
适用范围:覆盖公路、城市道路、区域道路等,针对 GB/T40429 定义的 3 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及以上智能网联汽车,含道路测试、载人载物示范应用。
核心原则:安全优先、兼顾效率;需正确响应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警手势及各类交通环境。
二、核心通行管控要求
(一)速度控制
常规限速:无标志时,无中心线城市路 30km/h、公路 40km/h;单车道城市路 50km/h、公路 70km/h。
强制减速:人行横道、急弯、学校 / 医院周边、恶劣天气、路面湿滑等场景。
≤30km/h 场景:进出非机动车道、急弯、窄桥、掉头、冰雪路面、能见度<50m 等。
减速限制:非紧急情况纵向减速度≤4m/s。
(二)距离控制
纵向距离:按车型遵守安全距离,事故易发、低能见度、湿滑路段需加大距离。
横向距离:与反向非机动车 / 行人>1m,同向>1.5m;特殊环境需加宽。
停车距离:停止线前≤1.5m;排队停车≤2m;障碍物前≥2m。
(三)信号装置使用
灯光:变道 / 转弯 / 掉头需提前3 秒开转向灯;夜间、低能见度(雾雨雪)按规定开启近光灯、雾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等。
喇叭:禁鸣区不鸣笛;急弯、超车、紧急情况鸣笛;不催促停靠校车。
(四)车道使用
机动车道通行,遵守专用道、潮汐车道规则;不长期压线,禁止连续变更多车道。
施工路段按标志通行,可借相邻车道避让障碍。
(五)交通信号灯遵守
绿灯通行、黄灯越线可继续、红灯禁行(右转无碍可通行);车道信号灯、铁路道口红灯禁行;闪烁警告灯减速慢行。
(六)基础行车规范
起步 / 变道:车门关、系安全带、转向灯亮 3 秒后起步;变道不连续跨 2 条及以上车道,横向加速度≤3m/s²。
会车 / 超车:会车减速、遵守优先规则;超车提前 3 秒开左转向灯、车速超前车≥15km/h,禁止路口、弯道、校车旁、紧急车辆前车超车。
掉头 / 倒车:仅允许指定路段掉头;倒车≤10km/h,禁止道口、隧道等危险区域倒车。
避让规则:停车让行紧急车辆;人行横道停车让行人;校车停靠时同车道停车等待;非机动车借道时减速避让。
路口 / 高速通行:路口按信号灯、优先规则通行;高速 / 快速路匝道提前变道、低能见度控速控灯,禁止倒车、逆行、应急车道非紧急占用。
停车:规范入位、路边停车距边缘≤30cm;禁停路口、公交站、消防栓周边等危险区域。
三、特殊情况处置
自动化失效或遇紧急情况: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采取风险减缓策略警示其他车辆。
遇检查、事故、施工:按标志、交通锥指示安全通行。
